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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快訊你已經看過了,所以這篇不是又一份。換三條問題:

1. 一個 US$100m 的信託,怎麼會變成 US$20.2m 的稅單?

2. 為甚麼第二本護照未必能讓你成為中國的非居民?

3. 記錄混亂的家族,實際上會在哪些地方多繳稅?

文末有一份清單,現在動手仍然來得及。

這與你有關嗎? 三個快速判斷。財產投入信託時,委託人是中國稅務居民,有關。任何受益人是中國稅務居民並取得任何利益,包括實物利益,有關。結構中有人持有外國身份,但主要經濟利益仍在中國內地,很可能有關——而這正是最值得先弄清楚的一條。

想像7月25日早上,香港的一間家族辦公室。

客戶快訊通宵送到——漢坤、畢馬威、摩根路易斯,全都有。到週末,他們對結構的風險承擔已有大致判斷。法律問題很難,但那是資深顧問拿錢要解決的那種難,而且當時已在解決。

然後有人問了一條問題,全場靜下來。

2023年3月我們放進去的那隻港股,我們當初到底用多少錢買的?

沒有人知道。託管方換過兩次,2024年某個時候還有一筆券商轉倉。答案理論上存在,散落在兩間銀行和某人的收件箱裡,以三種不同的結單格式。

讓這90天變得困難的,是這條問題,不是法律那條。

1. 稅收現在追蹤信託的整個生命週期

2026年7月24日,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第21號公告,即日生效。這是首份專門就離岸信託在中國如何徵稅而制定的規則。過去的假設是,稅可以等到錢拿出來再說。現在信託生命中的每一個事件——注入、持有、分配、終止——都是各自獨立的一次申報和一次計算,稅率劃一為20%。

產生納稅義務的六個時點

真正令人措手不及的一條:信託內部賺取的所得歸屬於委託人,無論是否有一分錢到過任何人手上,每年都要納稅

另外還有一個90天窗口,用來清理追溯至2023年1月1日的歷史。公告的措辭是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90日內」,並在此期間豁免滯納金。公告中沒有任何條文限制稅務機關在該窗口以外可以查看的範圍,因此在金額較大的情況下,把2023年當作硬底線並不明智。

公告實際上並未寫明截止日期。把7月24日算作第一天,落點是10月21日;由翌日起算,則是10月22日。兩種理解都在流傳。內部按10月21日推進,並請你的顧問確認。

2. 第一道關:你未必是非居民

第一反應通常是:我有外國身份,這應該與我無關。

很多時候其實有關。

公告寫得很明確。取得外國國籍,或在境外長期居留、永久居留,但主要經濟利益仍在中國內地的人,可被認定為在中國有住所,因而屬於居民。183天標準和住所標準都保留。新增的是另一條落到「有住所」那一邊的路徑。一本護照,甚至已註銷的戶籍,都不足以了結這個問題。

受影響最深的是香港和台灣的企業主,以及紅籌創辦人。身份在境外,但資產、收入、家庭與控制權仍然錨定在內地。如果你同時構成另一個稅務管轄區的居民,相關稅收協定中的加比規則就是下一個問題——而且往往是更有希望的那一個。

結論怎麼走,是你律師的問題。但無論往哪個方向爭辯,用到的原材料都一樣:一份能追溯到源頭、經得起交叉核對的完整資產與現金流記錄。你的經濟重心在哪裡,不是你聲稱出來的,是你舉證出來的。而如果答案回來是「居民」,稅單大致是這個樣子。

3. 一個信託,五個事件,US$20.2m

各環節的稅負

以美元列示,因為大多數家族是這樣看自己的資產負債表的。申報本身以人民幣進行,按適用匯率折算——這本身就是一項工作,也是下文清單中的一項。此例亦假設信託內產生的所得已作分配而非留存,因此不增加計稅基礎。

注入是單筆稅負最重的事件,而它到期之時,尚未沽出任何資產,也沒有任何現金流入。它同時不適用五年分期繳納的寬免。該寬免可用於終止,以及居民變為非居民的情形,但不適用於注入。你需要預先備好現金,而這對多數家族而言本身就是董事會層面的決定。

信託內部的所得分兩個項目計稅,兩者之間不能互相沖抵,而受託人費用、管理費、法律及顧問費用均不可扣除。分配不會被重複徵稅——前提是你能證明該所得在流轉過程中已經完稅。

身份變更是另一種情形:

變更前、變更當日與變更後

變為非居民,以及信託終止,兩者都會就你從未實現的增值觸發視同清算。身故則取決於由誰繼承:只有在由非居民繼承或無人繼承時才會清算。有人稱之為準遺產稅,這樣說大致貼近——雖然中國並未開徵遺產稅,而且機制是清算,不是對遺產課徵的稅項。

4. 上面每一個數字,都出自你的賬

看看每個數字依賴甚麼:證明財產原值、把每年的所得按項目拆分、證明稅已繳過、一條不間斷的計稅基礎記錄。連居民身份那個問題,最後也回到一本完整的賬。

法律意見告訴你適用哪一條規定。最終寫在申報表上的那個數字,來自你的賬。

一位資深顧問可以在兩星期內對一個結構形成有依據的判斷。而要重建橫跨六間私人銀行、四種貨幣、兩次託管遷移,以及一串底層公司的五年持倉與現金流,需要四個月。而且這是沒有人樂意開單、也沒有人樂意付錢的工作。

瓶頸不是法律意見。是賬。

5. 賬目混亂讓你多繳稅的四種方式

這不是一個關於逃稅的故事。這是一個關於多繳的故事。記錄單薄會把數字推高,而不是壓低。法規本身比多數家族實際能證明的,要寬容得多。

以下數字均為示意性綜合個案。

個案 01 —— 六個賬戶、一個納稅人,和一筆蒸發掉的虧損

陳先生是中國稅務居民。他的信託在兩間私人銀行、一個券商賬戶,以及一間有自身託管關係的 BVI 控股公司之下持有上市股票。某一年,美國科技股持倉上升,香港持倉下跌。就整個結構而言,該年度是小幅淨收益。

應稅所得是按納稅人、按年度計算的,同一年度同一項目下的收益與虧損理應相抵。但申報通常是逐個賬戶拼湊出來的,因為數據就是這樣到手的:四套結單,三種互不兼容的格式。虧損永遠碰不到收益。家族申報了毛收益,而那筆虧損也沒有遞延到下一年。它消失了,因為虧損同樣不能結轉。

同一年度,兩種申報方式

把賬合併起來,才是壓低稅基的那一步。 不需要任何法律論證。你只需要能夠在一個視圖裡,看到一個年度、一個項目、一個納稅人,橫跨全部持倉。

一個時間點上的細節: 這種相抵只從2026年起才有用。對於在90天窗口內申報的歷史所得,它毫無幫助——2026年1月1日之前產生的所得,一律按「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」填報,不再按項目拆分。

個案 02 —— 那筆沒有人稱之為分配的學費

第二個家族。父母持有新加坡身份並設立了信託。他們的女兒是中國稅務居民,在美國讀書。由於信託由非居民出資設立,課稅事件是分配,納稅人是女兒。

每年都會發生三件事,而三件看起來都不像分配。信託把學費直接付給大學。她免租金住在一間由底層公司持有的住宅單位。2024年有一筆借款發放給她,此後一直未償還。這三項都算作視同分配

沒有資金轉出,納稅義務已經產生。

此例假設她並非同時是另一個地方的納稅人。如果她是——例如美國稅務居民——則會疊加另一套規則,分析結果也會改變。

這個家族沒有隱瞞任何東西。他們不知道這些都算,而且幾乎沒有人知道。但看看證據在哪裡:受託人的付款指示、某間底層公司的銀行流水、一筆自2024年以來無人過問的貸款餘額。這些記錄裡沒有任何一項標明為「分配」。 找出它們的辦法,是把信託連同其下所有實體放進同一個現金流動視圖,然後對每一筆流動追問:最後是誰得益了?

個案 03 —— 稅已經繳過,卻證明不了

性質上屬於個人所得稅的境外稅款可以抵免,而多數投資組合裡到處都是。但抵免額是分國分項設限的,而且取決於是否持有繳稅憑證——那些憑證散落在數十份月度結單之中,而這些結單從來就不是為了加總而設計的。沒有那份匯總,抵免不是被調減。是被放棄。

稅已經繳了。缺的只是那份能證明它的記錄。

個案 04 —— 一項扣除的價值,等於你能舉證的部分

回到那條讓全場靜下來的問題。

能否證明計稅基礎的對比

法規對市場價值減去財產原值、再減去合理費用後的部分徵稅。它是站在你這一邊的:你就增值納稅,不是就全額納稅。但如果你證明不了原值,這個數字就不再由你決定。稅務機關可以把估值交由政府價格認證機構處理。

公告並沒有寫明,無法證明原值就等於按全額徵稅。上限那個數字是最壞情況的邊界,放在這裡是為了顯示區間。

6. 一套完整的賬,究竟能為你帶來甚麼

一套完整的賬最先給你的不是一份申報表。是一個視圖。

此刻,你對自己結構的了解幾乎肯定是零碎的。一間銀行的持倉你清楚;另一間你得問客戶經理。底層公司的現金流在會計師那裡。2023年那筆轉倉可能在某人的收件箱。這不是管理不善——資產散落在不同銀行、不同實體、不同年份,從來就沒有過一個統一視圖,因為根本沒有東西是為此而建的。

把它們全部放到一張表上,三件事會改變:

  • 你會知道自己面對的是甚麼量級。這決定了這件事是排在清單最前面,還是可以往後放,而誠實的答案,家族與家族之間差別很大。
  • 你和顧問的對話會從「幫我把記錄找出來」變成「請你作判斷」。前者是按小時計費的。後者才是你付錢請他們做的事。
  • 你只需要建一次。之後就是維護,而不是每年十月重新拼裝一遍。

掌握這件事,不等於沒有風險承擔。它等於知道自己站在哪裡。

以下是需要整理出來的東西。不是拿去申報——是拿去交給你的顧問:

  • 結構中的每一個實體放在同一張圖上,包括已停止運作的中間控股公司
  • 自2023年1月1日起的持倉級歷史記錄,附取得成本,涵蓋每一個託管方
  • 信託層面與底層實體層面的現金流,而不只是受益人賬戶
  • 已預扣及已繳的境外稅款,按國家和項目標記,並附憑證
  • 逐年損益按兩個法定項目拆分,並附上你所採用的匯率與折算日期——無論你用甚麼貨幣報告,稅是以人民幣計算的
  • 所有非上市資產的估值:私募股權、基金、不動產、經營性公司
  • 任何涉及受益人的貸款、擔保、費用代付或財產使用
  • 確認信託契約允許向你及你的顧問披露,且受託人願意配合——有些契約並不允許,有些受託人會先要求一份彌償保證
  • 支持你稅務居民身份主張的資產、收入與居住證據

第15號公告同時要求提供信託設立當年及2025年的年度報告,以及歷史財務報表。需要追溯多久,是你的稅務顧問的問題。

7. 先從託管方入手,而不是從自己入手

有一個實際問題決定十月能否達成。最長的那根桿不在你的團隊。在銀行。 歷史結單一經申請,通常需要四到八星期才會送到,而有些託管方在沒有升級處理的情況下,不會提供超過兩三年的記錄。

這意味著申請本星期就要發出,在任何人把內部整理完畢之前。其餘所有事情都可以並行推進。唯獨這一件不行。

而且這件事會重複發生。按年歸屬使信託成為一項恆常的年度申報:申報上一年度,時間在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,每次都是同一套證據。你的顧問今年秋天做的事,是這件事的第一輪,而不是一次性的臨陣應付。

至於那四個月能否壓縮:這正是我們做的部分。

數據層每個月在做的事

中間那兩個數字最值得停下來看。每月解析15,000份PDF結單,標準化並對賬10,000筆交易。 一個家族的歷史數據,恰恰就以這兩種形態存在。

把它變成一本稅務顧問能夠據以工作的賬,需要三個步驟。收集每一間銀行、每一個底層實體的持倉與流水,無論是數據直連還是PDF。標準化,把它們統一到同一種格式,因為每一家機構對同一項資產的命名都不一樣。對賬,把每一行核回託管方自己的記錄,對不上的就標記出來,而不是硬填一個數字。

最後那一步並非全自動,我們也不會假裝它是。 AI 負責解析和匹配;人負責覆核例外項。凡是要經得起被質疑的東西,這一步都省不掉。另類基金和結構性產品同樣在覆蓋範圍之內。


Canopy 是一個 AI 原生的財富管理平台,為外部資產管理機構、家族辦公室及超高淨值家族跨託管方整合數據:全球250多間託管機構,其中包括100多條直連數據源,報告資產規模超過 US$120bn,並可逐層下鑽至底層記錄。我們與律師事務所、稅務師事務所及受託機構並肩工作。我們建數據層;判斷由他們作。

Coco Lai 曾在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工作四年,持有 CFA 資格。她現時負責 Canopy 在香港的業務發展,並撰寫財富管理不那麼光鮮的另一半——數據、報告,以及那些出事之前沒有人會想起的營運環節。

Coco 是 Canopy 的僱員。文中觀點為其個人意見。
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。本文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,Canopy 亦不提供稅務意見。離岸信託的稅務處理極大程度取決於個別事實。請就你自身的情況諮詢合資格的稅務顧問或律師。


資料來源

官方

  • 財政部/稅務總局2026年第21號公告,關於離岸信託有關個人所得稅事項(2026年7月24日)
  • 稅務總局2026年第15號公告,關於離岸信託稅收管理事項,及官方解讀
  • 財政部稅政司與稅務總局所得稅司——答記者問
  • 新華社——兩部門明確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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